文件排序
在任何查看模式中,都可以根据不同的文件属性给文件排序,以便快速整理图像、查找特定的文件,以及创建具有相似属性的文件范围以便快速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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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序设置将会保存下来,直到再次更改它们。例如,如果在“文件列表”窗格中按照“评级”给图像排序,在更改排序设置之前,以后将始终按照“评级”给图像排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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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在“文件列表”给文件排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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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以下操作之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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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击视图 | 排序方式,然后选择一个排序选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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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击“文件列表”窗格工具栏上的排序方式按钮,并选择一种排序选项。
要按照更多准则给文件排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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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击加号 (+) 展开属性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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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择特定的数据库、EXIF、文件属性、图像属性、IPTC 或多媒体属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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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击确定。
要在“文件列表”中更改排序顺序:
执行以下操作之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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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击视图 | 排序方式,然后选择升序或降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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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“文件列表”窗格的工具栏上,单击排序方式按钮,并选择升序或降序。
要自定义排序顺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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删除所有的过滤器或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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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“文件列表”中,选择一个或多个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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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所选的文件拖到“文件列表”中新的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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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删除自定义排序,请执行以下操作之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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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击视图 | 排序方式 | 删除自定义排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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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击“文件列表”窗格工具栏上的排序方式按钮,并选择删除自定义排序。
要在“详细信息”查看模式中给文件排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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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击列标题。此时出现一个箭头,指出排序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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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次单击列标题可以更改排序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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